股票配资专业平台 泽璟制药董秘回复: 首付款和商业化里程碑款均为根据协议约定的独家市场推广权许可费的分阶段付款节点

发布日期:2024-09-03 09:52    点击次数:117

本站消息股票配资专业平台,泽璟制药(688266)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请问,在公司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根据协议约定,蓬莱诺康将向公司支付首付款和商业化里程碑款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2024年,本公司已收取独家市场推广权许可费人民币34,000万元。。。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在合作期限内分期摊销冲减销售费用。”,请问首付款和商业化里程碑款是什么意思?这批费用不是收入吗?而是对方预先支付的销售费用?为何需要摊销?望答疑解惑,谢谢

泽璟制药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首付款和商业化里程碑款均为根据协议约定的独家市场推广权许可费的分阶段付款节点。由于该市场推广权益转让不涉及产品技术所有权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项权益收入与后续市场推广服务活动应整体看待,采用冲减销售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较为妥当。因此,公司将该项权益收入在扣除税款后作为负债处理,根据流动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并自凝血酶开具首张商业销售发票时起在授权合作期限内分期摊销冲减销售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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